五、考核机构
市委、市政府成立外资管理委员会,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任主任,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市长任副主任,下设办公室,由分管招商引资的政府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,市发展计划委主任、市财政局局长、外经贸局局长为副主任。市委组织部、市发展计划委、市经委、市外经贸局、市人事局、市监察局、市审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外汇经贸局、市统计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具体负责考评工作。由市外经贸局每季向外资管理委员会报送招商引资项目报表,各单位和个人每月向市外经贸局(招商局)申报,外来投资者书面认定,市外资管理委员会检查考核审定后每季予以公布。
六、各县(市、区)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关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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